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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丹寨县2013年新闻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3年2月11日 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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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根据省人事厅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黔人发[2006]4号)和州人事局《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(暂行)的通知》(州人发[2006]10号)文件,遵循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名,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,特制定本简章。

      一、招聘的对象及条件

      (一)招聘的对象

      1、户籍或生源系本省的应、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(不含委培生、定向生)。

      2、贵州省外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(不含委培生、定向生),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、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;

      3、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大学生、“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”选聘生和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选聘生(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“四项目”人员)服务期(截止 2013年 2 月 6 日)须满一年及以上,户籍不限。

      (二)招聘的条件

      1、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;

      2、中国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,作风正派,有事业心,服从组织分配;

      3、年龄在18周岁以上( 1995年 2 月 6日以前出生),30周以下( 1983年 2月 6日 以后出生);

      4、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〔2005〕4号、黔人社厅通〔2010〕181号等相关;

      5、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,并具备招聘职位所的其它资格条件。

      (三)以下人员不得报考

      1、定向到具体行业(单位)、县市的应届毕业生;截止2013年 2 月 6 日仍在岗(含2013年已经签约)的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人员;

      2、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;

      3、曾被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;

      4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的人员;

      5、法律、法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。

      二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
      (一)报名

      1、报名时间:2013年 2月 6日 至 2月 8日

      上午:8:3012:00 下午:14:3018:00

      2、报名地点: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

      3、报名要求:

      (1)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聘用单位的一个职位(岗位)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      ①毕业证书(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)、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(或有效《临时居民身份证》)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根据有关,本文所指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临时居民身份证》均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;

      ②本省生源现户口不在本省的,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(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)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(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,可提供户口簿);

      ③“四项目”人员须提供所在服务地县(市、区)团县委(“项目办”)或“引导办”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;

      ④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;

      ⑤报考人员预先在丹寨县人民网站下载《丹寨县2013年(新闻信息中心)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,统一用A4纸打印,根据所报考职位,按要求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一份,填写要真实清楚,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,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,取消其聘用资格,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(委托他人报名的,视为本人报名),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,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100元。